(3)严格按照业务需求的口径和标准,提前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确保采集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4)做好代扣代缴系统用户的选择工作。各地应本着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代扣代缴系统的应用,先行选择信息化程度较高、财务制度健全的单位,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并取得一定经验后,逐步扩大代扣代缴系统用户的数量。要选择具有代表性并基本上涵盖系统所有业务的扣缴单位,不仅要有国有大中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上市公司、高收入行业、税源大户,还应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2.技术准备要求
省局将尽快提供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相关接口标准,并根据接口标准完成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与征管系统接口开发和调试工作。
(五)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模式
1.代扣代缴软件的技术支持服务
(1)省局免费提供代扣代缴软件给扣缴义务人使用,由省局信息中心将软件逐级下发各地,同时通过总局负责该软件后续的补丁研制和升级维护。
(2)通过总局远程呼叫中心向扣缴义务人免费提供代扣代缴软件的远程技术支持。
(3)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扣缴义务人进行代扣代缴软件的操作培训、辅导以及负责现场技术支持。
2.税务端软件的技术支持服务
(1)省局免费提供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传输平台给各级地税机关使用,同时通过总局负责系统的补丁研制和升级维护。
(2)通过总局应用系统技术支持呼叫中心(服务热线为:4008112366)向各级地税机关内部提供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远程技术支持。
(六)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宣传培训及纳税服务
各地应做好对扣缴义务人的宣传、培训、辅导和服务工作。在推广中,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深入开展宣传辅导工作,消除部分扣缴义务人的畏难情绪,澄清认识,帮助他们认识到系统是一个便捷、高效的报税工具,为系统的顺利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利用现有的视频系统和有关设施,以“先税后企”的方式,组织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业务师资和技术师资的培训,逐步建立自己的师资队伍。利用这些资源组织开展应用单位的操作培训及业务辅导。要在推广过程中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帮助扣缴义务人熟悉系统的功能和操作方法,协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组织保障、责任明确、周密部署“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