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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

  三、建立健全农机维修管理制度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实施《规定》的需要,建立健全农机维修管理制度,做好农机维修管理人员的岗位考核工作,有步骤、有计划的组织开展《规定》的实施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规定》的要求,及时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所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范本等予以公开。要设立便民窗口,搞好许可咨询和服务。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程序,文明执法,规范农机维修经营许可审批和执法工作,为广大农机维修经营者提供规范、便捷和周到的服务。
  四、做好农机维修企业摸底调查工作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对本区县农机维修企业进行一次普查,摸清企业的数量、资质状况、从业人数、技术状况、设备状况、业务内容等,然后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农机维修企业实行档案管理。
  认真做好《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发放的准备工作。《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由市农业局统-制作,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发放。各区县要把《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申领程序、等级、资质条件、处罚条件等通过不同的方式告知农机维修企业。
  对已经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机维修经营者,可根据现行标准,按原来有效期期限,换发新的相应类别和等级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对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或是无照无证的农机维修经营者,要责令其限期改正,按《规定》要求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五、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和农机维修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负责维修企业的管理工作,要选择责任心强、精通业务、懂政策的人员负责此事。市农业局将对区县农机维修执法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规定》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执法证件。农机维修执法人员要持执法证上岗工作,持执法证对农机维修企业进行检查。各区县要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相应技术检测手段,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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