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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城镇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5、推进水利与水资源基础设施达标建设
  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两大水利民心工程建设。加快汕头大围、一八围、上蓬围等江海堤围和龙溪一级水库等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建设,抓紧韩江、练江下游出海口水闸的重建、改造,继续实施省人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议案,全面提高水利设施抗灾标准。优化水资源的配置,提供水资源保证,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苏溪灌区、秋风灌区、榕江灌区等重点灌区进行配套改造,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建立节水型社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6、加快健全市政设施平台
  充分利用中心城区供水设施资源,加快实施潮阳、潮南引韩供水工程、澄海第二水厂扩建工程,续建汕头市第四水厂和铺设中心城区第二过海水管,加快南澳引韩供水工程规划建设。加快水厂和城镇供水管网的改造,改善水质,逐步实现到户自来水直接饮用。加速中心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和澄海、潮阳、潮南区、南澳县的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系统等环保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配套和改造,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的服务功能,完善城市道路网。加强公交站场及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线等城市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7、加强公共安全工程建设
  加快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区县、镇防疫机构协调配套、防控高效的防疫体系。依法加强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建筑物的防火水平,实现消防工作现代化。继续完善现代化气象、防震服务系统,重点建设汕头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和综合立体气象探测系统,建立健全汕头海洋防灾减灾、城市气象防灾和农业气象减灾服务系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和防御雷电灾害等工作。城市新建、改建工程应按国家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进行建设,特殊工程应提高一个抗震等级。整合社会治安、医疗急救、消防、交通、三防等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系统,形成信息准确、预警及时、资源整合有力、指挥运转高效的城市应急事件处理体系,确保有效抵御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疾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秩序构成威胁的重大突发事件。
  (四)建设教育强市、文化大市,促进现代社会文明
  1、构筑全民终身学习体系,提升社会成员的综合素质
  优先保障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鼓励外资、侨资和民间资本投资高中与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教育领域,建立多元参与、多元投资的新型办学体制。在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大力扩展高中阶段教育、技工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和企业培训联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互相沟通衔接,满足城乡居民多种学习与就业需要。
  2、弘扬潮汕与侨乡文化,提升城镇发展内涵
  大力推进文化体制创新。将社会力量办文化纳入文化发展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发展文化的新途径。努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团体,建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技术先进、机制灵活、优势明显、与国际接轨的文化产业体系。
  建设富有潮汕侨乡特色的开放型文化体系。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古迹与文化艺术传统,实现对传统文化遗产的持续利用。保护、修复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文物和城镇旧区风貌,丰富城镇文化内涵,增强城镇文化底蕴,营造具有潮汕侨乡特色的人文环境。积极发展国内外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文化互补互助,推动公共文化、群众文化、区域文化的进步。
  建立与健全社区文化服务网络。在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性文化服务功能的同时,根据我市实施行政区划及城镇规划调整后的实际,加强各中心城镇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按照注重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高品味、有市场发展前景的旅游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设施,培育相应的群众文化服务网络。
  3、加强法制与社区民主建设,营造祥和、文明的社会环境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增强社会各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促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各项经济社会管理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公民守法的自觉性,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秩序综合治理。
  营造社会公平发展的氛围,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按照社会公正和公平原则,深化社会各项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逐步实现社会全体成员在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方面的公平机会,实现不同地区在保护、利用自然和文化资源方面的公平权益。
  不断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按照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等“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关系,提升社区民主自治、自我服务的功能,更好地服务和谐汕头建设,促进人民生活质量提高。
  4、加强信息技术与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
  根据社区建设规划和城市管理需要,建立起与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适应,连接各政府部门以及市、区、街道、社区各个层次的社区信息系统,促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社会公众服务信息化;要目标明确地培养一批信息化亮点社区,从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事项入手,逐步推进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建设。启动城市“一卡通”系统,大力开发服务资源,立足于便民利民,推进公共服务、法律服务、家政物业、商品配送、卫生保健、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五)加强合作,建立机制,促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
  1、加强区域协作,建立完善的区域协作机制
  加强区域协作。加强市区县在产业布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协作,实现区域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加强同周边城市的联系合作,扩大发展腹地和市场空间。加强与珠江三角洲的经济、信息、文化、人才等方面的联系和交流,积极承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资金、技术和市场份额的转移,加快发展和壮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积极参与“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壮大区域中心城市的经济实力。
  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按照比较利益原则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生产的合理协作分工。通过强化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来确立合作秩序,促进各方开展协商与合作,切实解决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逐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等妨碍区域合作的体制障碍和政策障碍,健全城镇间的分工体系,建立城镇间伙伴式合作关系。
  2、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建立新型城乡协调关系。充分发挥城镇、乡村的比较优势与功能,积极推动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技术、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合理交流和组合,促进城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为服务对象,实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使城乡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体,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经济、人口和文化的融合。
  加强和完善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监督管理网络,全面落实市管到镇、县(区)管到村的规划管理要求。兼顾城乡各方利益,建立合理的城乡秩序,协调基础设施的城乡空间布局与建设时序,加强跨城乡区域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促进设施、空间和文化的共享,使城镇和乡村都公平地享受到现代文明。
  促进农业产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认真实施《汕头市优势农业区域化发展规划》,围绕特色产品和特色产业,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法引导和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把发展工业企业和农村服务业同发展小城镇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乡镇工业的布局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和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加快向城镇集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坚持“整村推进”和开发式扶贫,增强山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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