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加强北京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京人发[2006]74号)
各区县人事局、卫生局、教委、财政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在京医学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 (京发[2006]19号),加强首都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
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结合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和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就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出发点,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使用和管理等关键环节,落实各项人才政策,统筹城乡社区卫生人才协调发展,提高卫生人才的整体素质,为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目标任务。大力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全科医师(含中医类)、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的聘用制度,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和支援社区卫生人才建设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组织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逐步在社区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含中医类)、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为主体,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结构合理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全面提升首都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二、实施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工程
(三)加强在京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要充分发挥首都医学院校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整合教学资源,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学科发展。在京医学院校要承担为社区卫生培养人才的任务,探索全科医学教育模式,积极发展全科医学研究生教育,对在校医学学生增加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的理念与知识教育,组织医学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见习或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