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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人才规划》的通知

  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和谐社会环境逐步形成。首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人才成长提供了良好基础。束缚人才健康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进一步破除。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逐步健全,工作、学习与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将吸引各类人才积极投身到建设首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

  “十一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同样面临严峻的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是:

  人才竞争面临更大挑战。伴随世界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人才资源已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将在“十一五”期间结束,在保护性措施不复存在的环境下,以人才、智力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拉动力量的北京,应对人才国际化竞争,将面临着更大压力与挑战,迫切要求全面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管理体制仍不够完善。事业单位改革处于攻坚阶段,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人才宏观调控监管能力仍然比较薄弱,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效率不高。

  人口膨胀压力不断加大。全市常住人口规模快速膨胀,导致资源“瓶颈”约束的矛盾日趋突出,需要人才工作在城市有效遏制人口规模过快增长的大局下,妥善处理人口数量增长与人才队伍发展的关系。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创新人才引进评价手段,建立人才引进综合评价系统,有选择地引进符合城市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的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

  深化改革的任务非常艰巨。“十一五”时期,我市进入转型期,社会结构和组织形态发生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更趋多元化。公务员法的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和调整人才队伍结构等各项任务十分艰巨,面临着更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更加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准确把握和解决好发展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和自然全面协调发展。

第三部分 “十一五”时期人才工作的战略思想、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战略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大力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创新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机制,构建人才发展和谐环境,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用好用活现有人才资源,大力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努力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抓紧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首都各项建设事业上来,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建设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二、指导原则

  第一,遵循以人为本原则。以实现人才的全面发展为目标,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尊重人才价值,从人才群体的根本利益出发,注重社会公平和不同群体利益协调,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各类人才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人才的思想道德与科学文化素质,使他们越来越充分地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二,加强能力建设原则。将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主题,努力培育人才学习实践和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与作用。

  第三,坚持市场配置原则。转变人才增长方式,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推动人才市场供需主体到位。人才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市场调节供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第四,促进和谐发展原则。调整、优化人才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和专业结构,盘活现有人才资源,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统筹城乡之间、经济领域与社会领域之间、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人才资源全面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一)未来远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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