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人才规划》的通知
(京人发[2006]70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民团体等单位人事(干部)处: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人才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的精神和“十一五”时期首都人才事业发展需要,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完成的。该《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人事人才工作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全市“十一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一五”时期本市人事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望全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推动《规划》目标实现,加快“人才之都”建设步伐,促进本市人事人才工作发展取得更好的成绩。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十一五”市级一般专项规划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人才规划
(2006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0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06年7月5日北京市九届市委常委会第196次会议讨论通过)
北 京 市 人 事 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六年八月
目录
前 言
第一部分 “十五”时期人才工作的回顾与总结
第二部分 “十一五”时期人才工作的机遇与挑战
第三部分 “十一五”时期人才工作的战略思想、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战略思想
二、指导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一)未来远景目标
(二)“十一五”时期主要预期目标
(三)各领域目标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二、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三高一化”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工程
三、优化人才布局与结构,促进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四、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强化市场配置功能
五、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
六、加强智力引进工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七、加强人才法制建设,搞好信息化建设和科研工作
八、实施奥运人才保证工程,培养造就大批奥运人才
前言
为大力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加强人才资源开发与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范围包括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规划实施期限从2006年至2010年。
第一部分 “十五”时期人才工作的回顾与总结
“十五”时期是北京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事业发展在新世纪开局的重要阶段。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制定并实施了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全市各级人才工作部门解放思想、奋发图强、与时俱进,顺利完成了“十五”时期人才事业发展规划,在人才队伍建设许多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和令人鼓舞的成绩。
全市人才总量不断增长。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已逾200万人,技能人才超过186万人,农村实用人才约0.8万人。人才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一、二、三产业人才比例结构从2001年的1.9:22.2:75.9转变为 2004年的1.8:14.9:83.3,并且得到稳定发展。人才分布不断优化,远郊区县人才总量不断增加。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人才成倍增长,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非公经济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已经超过74万人,成为首都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北京人才队伍的综合实力与总体水平继续居于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