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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湘交运管字〔2006〕530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工作,根据交通部《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运输组织工作

  “十一”黄金周期间气候宜人,假期长,外出旅游客流量大,运输组织工作难度大。为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提前做好假日运输客源调查工作,根据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及早部署,制定运输方案,安排充足运力。要根据黄金周客流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重点加强旅游客运组织工作,合理调整客运班(航)次,积极鼓励运输企业增开旅游包车(船),确保满足重点旅游景区的运力需求,保证广大旅客能够走得及时、方便、安全、舒适。同时,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预留一定的备用运力,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

  二、加强运输市场监管,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条例》和《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以及配套规章的规定,把维护假日期间运输市场秩序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拉客”、“甩客“、“倒客”等各种违规行为,要组织力量到客运站和旅客主要集散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配合物价主管部门,督促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运价规定,打击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保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在运政执法过程中,既要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同时也要树立服务意识,帮助广大运输经营者和旅客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部颁各项服务标准,加强对站务人员、司乘人员和船员的教育、监督与管理,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运输调度指挥,保证车船的正班正点运行,要采取预售、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等措施,方便旅客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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