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巩固林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的通知
(川林发〔2005〕181号)
各市、州林业局,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今年2月,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公布第五批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省(区)名单的通报》(国纠办发〔2005〕1号)公布我省为经过努力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省区,标志着我省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6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总结表彰会。会议根据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对今年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出了明确的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全省林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防止反弹,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厌倦、松懈和自满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变、力度不减;要进一步明确治理任务和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有效途径和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依法行政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发(94)41号文件的要求,加强管理,规范执法。除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木材检查站依法对木材运输实施检查外,林业内部的其他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木材检查站。不得在检查站以外的地方拦车对木材、竹材、野生动植物进行检查、收费、罚款。严禁搭车检查、代查、代收、代征、代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等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给木材检查站下达罚没指标;坚决杜绝把检查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与罚没收入挂钩。
三、合理调整木材检查站布局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两大工程的实施,对布局不合理的木材检查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重新合理规划布局;对木材检查流量过小,配备人员较少,起不到应有的监督检查作用的木材检查站,要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到急需且应该设置木材检查站的地方,以保障两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成果的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