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必须为学生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为师生安全筑起坚实的防线。校园安全工作要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制订目标管理细则,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通过内部人员调配,切实增强学校安全工作力量,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认真检查校舍安全、消防防范、外出活动保障措施以及楼梯、通道、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管理。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寄宿制学校要严格实行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要根据寄宿生大量 增加的实际情况,真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周边八条措施》,进一步加大维护校园治安的工作力度。一要加强警校共建,建立学校和所在地派出所之间密切联系的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警察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提高校园防范能力。二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查处各类伤害学生的恶性案件,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三要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对校车以及学生上、下学乘坐较多的公共车辆及司机,要严把准入关,加强考核,定期检查,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各级卫生部门要将学校卫生纳入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并作为重点领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一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公共卫生条件、食品安全卫生的检疫检验,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特别是流动摊点。二要重视做好学校师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必要的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监控等方面的工作。三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卫生工作的指导,把农 村学校师生的医疗保健优先纳入当地的医疗卫生保障系统。
各级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大对“三厅两室两吧”的整治,严禁“三厅两室两吧”接纳未成年人,坚决取缔黑网吧。要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使学生有一个文明、健康的成长环境。
三、强化督查,把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教育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教育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通过明查暗访,检查校园及周边情况。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恶性案件的,要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