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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6年度我省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的情况通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6年度我省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的情况通报
(粤国土资发〔2006〕245号)


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91号)的要求,我省对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逐个进行了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目前考核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各级政府领导下,高度重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梅州、河源、阳江、云浮、肇庆等市积极自筹资金开发新耕地,广州、东莞、中山等市及时受让耕地储备指标,使全省再次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今年是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第33号令)颁布后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的第一年,各地普遍比较重视考核工作,不少地方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机构,抓紧部署开展对本辖区内自上而下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在清理汇总过程中都能对照检查的三项要求,从落实补充耕地资金、实行项目挂钩和完成补充耕地任务三方面进行逐宗落实。发现漏报的,及时督促补报,如实填报市级《年度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考核表》和《年度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抽查表》。此外,各地均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考核项目进行了抽查。从各地抽查情况看:一是落实了补充耕地资金。单独选址的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缴纳了耕地开垦费,并将补充耕地资金足额列入工程预算。二是实行了项目挂钩。所有被抽查项目都按照建设用地报批时拟定的补充耕地方案,将补充耕地任务落实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上。三是完成了补充耕地任务。所有被抽查的挂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均完成了补充耕地任务,并通过了省级验收。阳江、佛山、中山、云浮等市不仅及时向省厅报送了有关材料,而且报表内容细致,完全符合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由于各地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使我省今年按期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
  二、今年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考核情况看,虽然我省在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第33号令),认真开展200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上进展顺利,按时向国土资源部提交了考核工作报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这次耕地占补平衡考核过程中仍然发现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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