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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交通行政许可和备案等业务事项政务公开内容》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交通行政许可和备案等业务事项政务公开内容》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相关区县交通主管部门:
  随着本市城市交通“三位一体”改革基本完成,相关法规、规章相继制定(修订)出台,城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行政业务事项、行政业务流程等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为理顺工作关系和业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局对城市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等业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经过梳理的《城市交通行政许可和备案等业务事项政务公开内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由局办公室负责将经梳理的《城市交通行政许可和备案等业务事项政务公开内容》在上海城市交通网上公布。今后凡涉及城市交通政务公开内容变更的,由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办理。
  二、对属于当场办结的行政许可业务事项,由局有关业务处室、市运管处抓紧与市受理中心办理委托手续。
  三、对在这次梳理中变化较大的行政业务事项,由市运管处负责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必要的宣传或培训,并同时做好对区县运管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市受理中心也应加强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参照我局公布的政务公开内容,结合区县实际,抓紧进行政务公开内容的梳理,并做好相应的宣传、培训和公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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