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对2005年完成的审计项目的审计意见执行及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其搞好整改工作,省厅将对部分项目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六、深入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讲求内部审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行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充分发挥审计调查针对性强、组织方便、操作可行、投入少而易见成效的优势,及时了解行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发现行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的困难和建议,以便及时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费局、省运输管理局等厅属具有行业管理的单位,要加大审计调查的力度,逐步提高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今年要安排1项审计调查任务,并于11月底前向省厅财务审计处报送有关审计调查资料。
为配合部审计办今年的审计调查任务,今年我厅审计调查的重点任务为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来源、管理及使用情况。
七、做好交通内审行业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十一五”交通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规定》,加强对审计业务的指导,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为不断加强“人、法、技”建设,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内审工作行业指导,进一步完善内审基础工作。省厅将结合落实《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大宣传、指导审计工作的力度,严格审计计划、总结、报表等资料报备制度。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今年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二)重视和加强队伍建设,搞好审计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交通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制度,抓好交通审计队伍的建设。高度重视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认真做好内部审计人员岗位培训资格证书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积极组织、选派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交通部、省内审协会及省厅举办的审计业务培训班,并创造条件,组织、选派审计人员参加交通部、省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境外培训。按照《
审计法》规定,保证每个审计人员每年不少于10天培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