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审计是交通行业内部审计的基本审计事项。财务收支审计要以检查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以加强对预算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为重点,帮助发现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处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改善、促进管理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力度,加强对投资和所办“三产”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投资和“三产”的经营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要加强对资产、负债、损益和所有者权益等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积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
按照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要求,以促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为目标,扩大效益审计的领域,探索效益审计的方法,加大效益审计的力度。把经济效益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有重点地选择一些单位和项目开展效益审计,切实搞好审查、评价和分析工作。要促进和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按照审计署和交通部要求,逐年加大效益审计的力度,争取到2010年底,使交通行业内部经济效益审计在全部审计工作中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五)以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切实做好后续跟踪审计工作
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是审计工作最重要的一环,是审计职能和作用得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要重视和做好审计决定(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注意加强与财务、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跟踪审计和审计成果运用工作。
(六)深入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讲求内部审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行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充分发挥审计调查针对性强、组织方便、操作可行、投入少而易见成效的优势,及时了解行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发现行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的困难和建议,以便及时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属有行业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审计调查的力度,逐步提高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每年都要安排至少1项审计调查任务,并要向省厅报送有关审计调查结果。
(七)做好交通内审行业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审计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十一五”交通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行业内部审计规定》,加强对审计业务的指导,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为不断加强“人、法、技”建设,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加强内审工作行业指导,进一步完善内审基础工作,严格审计计划、总结、报表等资料报备制度。重视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交通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制度,搞好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抓好交通审计队伍的建设。高度重视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认真做好内部审计人员岗位培训资格证书的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使广大交通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创新,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积极推进审计电算化工作,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认真抓好审计制度的建设,积极配合中国交通审计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省审计协会,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审计理论和审计方法,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推动交通审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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