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交体法[2006]57号)
各市(州)、县(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为迎接省政府法制办“质量杯”行政执法案卷竞赛活动做好准备,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竞赛活动,现将《吉林省交通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厅。
附件:《吉林省交通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竞赛实施方案》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吉林省交通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竞赛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强化系统内部监督,决定在交通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竞赛并迎接省检,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以《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通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竞赛活动,推广依法行政典型,查找和改进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为全省交通系统新一轮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评查的主体和对象
(一)评查主体:市、县二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厅直交通行政执法单位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具体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交通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承办。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案卷评查的部署落实、指导监督、汇总评价、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