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交通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交体法[2006]59号)
厅直各执法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吉林省交通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交通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
吉林省交通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吉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交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等措施,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体制。
二、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长:张勇
副组长:孙文龙 任锦雄 王力
成员:聂冲 张瑞霞 周晓龙 丁海发 葛双平 李彦文 李春福 张跃 闫长文 李新春 彭今海 武双 李光伟 陶志政马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体改法规处,具体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宋秋江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提高认识阶段。(4月18日-4月21日)
组织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省政府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