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海德卫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6]068号)
南京海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海德卫城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同意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海德卫城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在我局备案,实际收费标准应按协议约定1.60元/平方米、月收取。
二、 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为120元;地下车库业主共用车位停车,平面车位为200元,机械立体车位为350元;业主专用车位停车,平面车位为80元,机械立体车位为120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按宁价房[2005]5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三、 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公开合理分摊。
四、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使用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目表,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定期公布年度费用预算、收支帐目和费用分摊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