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乙方______天内未按前项规定交付验收凭证,视为对车辆部件以及技术综合性能无异议,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车辆交付时,经检测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由甲方负责更换、修理。若承包车辆存在不影响正常营运的质量缺陷, 甲方也应采取补救措施,或明确告知乙方。
(五)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但车辆未到报废期,乙方须于合同期满之日起______
天内将承包车辆(包括附件明细所列之附件)移交甲方验收。车容车貌、技术状况须符合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规定。如不符合,由乙方负责修理至合格为止。因修理造成甲方的营业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内容变更
合同双方或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合同转让
1.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转让合同的,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项处理。
2.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管理(转让),但甲方、乙方和受让方必须履行原合同签订的权利义务,保证乙方权益不受侵害。甲方应提前______天告知乙方委托(转让)情况。
第九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乙方严格遵守。但甲方制订的管理制度不得单方变更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不得损害乙方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要求乙方维护好车容车貌和做好车辆维修、车辆审验等工作,对乙方的营运调度、服务质量、行车安全、车容车貌、车辆技术状况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
3.组织乙方参加各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服务规范及专业技术的培训和学习。
4.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和其它费用。
5.甲方有权利用承包车辆为载体,经有关部门批准发布广告。
(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要求,制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营运服务等管理制度,对乙方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教育、监督和检查。
2.按照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向乙方交付承包车辆供其经营。
3.办理营运证照、保险等有关手续。
4.安排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和车辆、营运证照审验。
5.处理交通事故、服务违章、车辆失窃、被劫等营运问题。
6.向乙方公布有关管理规定、收费标准和办事程序。
7.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8.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车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