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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保监局关于注销上海兴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保险代理业务法人许可证的公告
中国保监会上海保监局关于注销上海兴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保险代理业务法人许可证的公告
(沪保监公告[2006]第18号)
上海兴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自2006年1月起,停止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根据《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第
四十三条
规定,依法注销该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机构编号:A3100XA06,许可证编号:000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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