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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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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栏二:“十一五”时期社会公共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
│  一、社会公共服务调控指标(14个)                    │
│  1、教育                                 │
│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逐年提高                  │
│  义务教育入学率力争实现100%                       │
│  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                     │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0%                           │
│  2、医疗卫生                               │
│  财政对卫生投入依法增长                         │
│  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480/10万                   │
│  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
│  3、文化体育                               │
│  城乡功能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配建率100%                 │
│  4、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
│  每百名60岁以上老人拥有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2.3张            │
│  5、农村社会公共服务                           │
│  市级新增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主要用于远郊区县和农村地区          │
│  财政新增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医疗卫生                  │
│  支援农村中小学教师1000人次/年以上                    │
│  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率100%                        │
│  农村安全饮水达标率100%                         │
│  二、社会发展预期指标(8个)                       │
│  常住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                      │
│  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十万分之十五                      │
│  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
│  全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                  │
│  体育人口达到60%                             │
│  火灾事故死亡率低于0.35/10万                       │
│  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6人/万车                     │
│  刑事案件发案率基本平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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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增加政府投入、创新服务模式和提高服务效率为手段,健全面向基层、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一、优先发展首都教育

  走内涵式的教育发展道路,统筹全市教育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从数量普及为主向质量提升为主转变,从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转变,从以学历教育为本向以素质教育为本转变,从学校教育体系向终身教育体系转变,建成学习型城市,为市民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本市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力争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和完成率分别保持在98%以上和95%以上。来京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得到妥善解决,全市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确保基础教育财政支出。逐步实现全市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全部免收杂费和教科书费,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补助。

  全面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推动学校向均衡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推进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建立教师职业准入机制。

  促进高等教育稳步持续健康发展。稳定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稳步发展本专科教育,适度扩大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十一五”时期,本市普通高考录取率稳定在7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60%水平。

  统筹规划在京中央院校和地方院校,树立首都高等教育“一盘棋”的思想,合理配置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形成定位明确、特色突出、层次清晰、互为补充的首都高等教育格局。采取“项目共建”、“政府定单”等形式,推进与中央在京院校的共建;努力推进本市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扩大市属高等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

  深化高等教育多种所有制办学体制改革,建设更加开放的首都高等教育体系。加快高校布局调整,建设好昌平沙河、房山良乡高教园区。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

  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面向农村子弟的中等职业教育。鼓励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建设与发展。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统筹职业教育政策与资源,加快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短期技能提高培训。以就业和企业需求为导向,调整专业设置,加快培养首都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农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支持对在职员工、农民、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培训, 特别要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的就业培训提供保障。

  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充分利用相关资源,利用现代技术,构建开放式学习平台,为市民终生自主学习创造条件。

  二、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以“一个机制、四个体系”为核心任务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可负担的基本医疗服务,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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