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部门主要职责
人口计生部门:具体负责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对本系统B超操作人员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做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建立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对符合计生政策生育女孩的家庭,特别是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家庭实行奖励扶助,依法追究“两非”等违法行为;会同有关方面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
文化、广电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图书文化馆、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在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中,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宣传工作,对有悖于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开展的宣传广告进行清理,严厉治理一些医疗机构的虚假广告,特别是对人流广告进行规范。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
母婴保健法》及《
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
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方面的管理,加强对卫生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的监督检查,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好与计划生育部门的信息沟通。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并定期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教育、科技、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工商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同等优先原则;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研究制订并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
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两非”、溺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