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孕情监测和孕期服务,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登记报告和分析评估制度。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育龄夫妇避孕的指导和孕情检查,对意外怀孕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第二胎的妇女,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期保健,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监测网络和登记报告制度,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积极推行住院分娩,切实加强医护队伍管理,严禁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接生等医疗服务。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经常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走势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孕妇B超检查登记制度、孕产妇监测和随访制度、孕妇终止妊娠批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制度、婴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出生人口性别统计制度、部门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跨区协作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以制度保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同时加大对各项制度落实的力度,尤其是落实好孕情跟踪服务制度,对孕情消失和婴儿死亡的要追踪调查,按照法规进行处理;对举报属实的奖励5000元,并给予保密。
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立好区、乡、村三级计划生育随访制度,加强孕情检查和孕后访视工作。提高早孕发现,加强孕前管理,做好孕情跟踪服务,加强对出生婴儿和引产胎儿的性别监测工作;落实以避孕为主的计生工作,确保母婴健康;做到科学育婴,减少或避免女婴的非正常死亡。
(三)制定落实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同等优先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通过实施关爱女孩奖、奖励扶助政策、农村合作医疗、民政救助及优先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我市关爱女孩利益导向机制,帮助农村女孩户(独女户是指符合《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一个女孩落实了相应措施并主动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双女结扎户,是指符合《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女孩,并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家庭。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家庭以下简称“女孩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