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合力,齐抓共管。
(二)规范管理,依法惩处。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执法及管理,依法严厉惩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三)引导扶持,着力治本。切实抓好转变落后生育观念的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注重从根本上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因地制宜,有计划地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指导督促和执法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有效治理。
三、工作目标
从2006年开始,力争通过8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长效的工作机制,健全的法规体系,成功的控制模式,稳定的综合治理格局,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到2008年,在全市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到2013年,社会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比较全面的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基本消除“两非”和溺弃女婴等现象,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认真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严格掌握利用B超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和药物应用等医疗服务的适用条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和防范 “两非”问题的发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惩处有关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行医、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溺弃女婴和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发现一案,查处一案,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要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严禁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卫办发〔2006〕284号)精神,强化日常监管,继续把严禁“两非”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从事“两非”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吊销当事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调离当前工作岗位,并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对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妇幼保健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其他医疗机构,要吊销其妇产科、超声科、检验科等问题科室的诊疗科目登记,对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动员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