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11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
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05〕59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通知》(黔府办发〔2006〕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
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市人大出台的《
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建立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从宣传教育入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快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艰苦努力,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