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12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新经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的要求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94号)的精神,现将我市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的总体要求
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应急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善于总结、不断创新。对于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要认真总结、完善和推广。对于应急管理的内在规律,要潜心研究和把握。要把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并以此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的主要内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重点报送和交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实际成效及典型案例、工作建议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近期报送和交流工作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总体情况、主要措施;应急预案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对今年以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所进行的总结和分析;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到位的情况;面向全社会加强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的情况等。
各单位报送的应急管理工作信息要真实准确、生动具体,特别要注意反映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真正起到决策参考、交流借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