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创新人才制度,加强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
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科学有效的评聘制度。从事研究开发、工艺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和技能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和职数限制,破格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和奖励制度,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加大对骨干科技人员的激励力度。积极鼓励省内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方式,锻炼和培养拔尖人才和科研团队。到2010年建立80个左右的科研创新团队。改革现有不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消除明显阻碍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促进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培育技术工人队伍。研究建立高技能工人的技术等级系列,提高技术蓝领的地位。在省属技工学校中选择试点建设一个技术学校师资培训基地,以适应广东省技工教育发展需要。继续办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技人才基地,充分发挥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和高技术成果交流会平台作用,吸引更多的留学归国人员到广东省创业和服务,尤其注重引进技术研发团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特级专家制度,学术或技术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在省内处于顶尖水平的广东省各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可以评选为特级专家。在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设立高技术产业人才专项资金,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粤创业和工作。
(七) 完善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法规环境和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法规体系,加快电子商务、信用认证体系等高技术产业的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订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在信息网络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互联网管理等方面及时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根据国家新出台的创业投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的法规环境,积极发展创业投资特别是面向中小高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完善创业投资的备案制度,健全风险担保和退出机制。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和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培育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文化氛围。整合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构建覆盖广东省的开放式、网络化的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发展高技术产业提供有效的支撑和服务。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优先建设电子商务平台、行业性ASP(应用服务提供商)信息服务平台等,为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加强高技术产业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促进各类相关信息网站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发布科技成果、难题招标、人才供求等信息。大力推动广东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高技术产品开发和商品化,提升高技术成果转化水平。加快建设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华南技术交易网,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建立行业性、专业性科技信息网络和网上技术市场。
(八) 加强领导和协调,完善政府的引导和推动机制
加大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整合政府资源,消除行政壁垒,打破条块分割,建立政府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一致推动创新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源的引导和扶持作用。省发展改革、经贸、教育、科技、信息、财政、质监、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和协调,统一步调,狠抓落实。整合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等各项省级财政性专项资金,统一投向形成合力。省级科技和产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的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建立项目通报等合作交流机制。做好规划的考核、评估和修订工作,适时总结规划实施情况,并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要求,调整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各地级以上市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择优购买国内的高技术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优先采购国内企业的软件产品。规定政府采购中新产品和中小企业产品的合理比例,扶持高技术中小企业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