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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五、政策措施

  (一) 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结合。引导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技术研发机构。“十一五”期间新建10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15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市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现有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发挥作用,成为广东省产业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创建技术战略联盟,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原始性创新能力。支持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各行业检测实验室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加强有广东省特色和优势的基础性研究。到2010年建设200个左右的省级重点学科,其中20个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组织实施消费类电子、软件与集成电路、生物与新医药、重大装备制造、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等10大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专项,集中力量攻克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加强“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计划与10大创新专项的衔接,在专项范围内确定逐年攻关领域。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全面推进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促进广东省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配置和共享。按照市场为主的运作模式,围绕广东省支柱和潜力产业建设Linux软件、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家庭、精密制造、生物医药等一批区域创新服务平台,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现匹配互动发展。“十一五”期间建设10个左右的省级科研中心和20个左右的省级公共实验室,争取建立5家以上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区域公共技术平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现有基础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广东省在市场、资金和产业配套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加强集成创新,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在新型平板显示器、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数字音视频产品、微纳米制造技术与机械系统、新一代汽车等领域形成一批产业带动性强、关联度大、优势资源集成度高的战略产品。依托重大工程项目,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不断提高消化吸收创新能力。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生产性项目,承担单位按技术装备引进费用的一定比例提取消化吸收资金,专项用于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制订鼓励消化、吸收和创新引进装备的政策,推动国产技术装备开发和应用,减少国外装备的重复引进。

  (二) 加强产业政策指导,优化高技术产业结构

  由省发展改革、经贸、科技、信息等部门编制广东省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领域指南,并按照领域指南集中支持所确定的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加强生物产业、新能源等新兴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研究。大力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加大对国家项目的配套支持力度,同时围绕领域指南逐年组织省级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促进高技术产业化。建设好现有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引导其向专业化、高集成、大基地方向发展。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国家级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积极争取并大力支持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建立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支持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创新方面的机制和产业优势。推动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再上台阶,吸引软件企业聚集。建立珠江三角洲高技术产业带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和宏观引导,协调各市产业分工,促进产业规划布局的形成。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产业规划布局安排高技术项目和资金,鼓励高技术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以及其他省级以上科技园区,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促进产业集聚。加强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实施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示范工程,为特色产业集群提供技术开发、工艺配套和信息等服务。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尤其注重吸引产业链的上游产业进入广东省,壮大高技术产业规模和完善产业链。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促进珠三角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的规定,鼓励和引导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将技术含量不高、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东西两翼和山区转移,腾出发展空间重点发展高端产业。东西两翼和山区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充分依托自身的资源和产业优势,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合作,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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