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整合、完善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推动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建设标准规范、入口统一、功能完善、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一站式”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政府面向公众和企业的业务,特别是行政许可事项,要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和审批。对于跨部门业务,要实现网上并联审批。在“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上,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的过程进行信息采集、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
(五)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1.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建立健全地方性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省有关电子交易和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体系,制订网上开展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完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指导电子商务领域相关企业和机构,合理确定信息安全保护等级,提高电子商务信息网络安全防范能力。严厉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经营活动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2.加快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加快电子商务认证体系的发展,完善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布局合理的安全认证体系。规范密钥、证书和认证机构的管理。支持省内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的发展和跨地区交叉认证工作。建设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和应用服务体系,强化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作用,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进在线支付体系建设。引导第三方机构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专业化金融信息系统,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在线支付工具,推动在线支付业务发展。
3.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以企业为主体,重点抓好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省流通龙头企业、重点批发市场全面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逐步形成行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开展重点骨干企业、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的试点示范工作。大力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应用,发展面向消费者的新型电子商务消费模式。创新服务内容,建立并完善企业、消费者在线交易的信用机制,扩大电子商务在社会消费中的应用规模。
(六)加强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
1.建设区域合作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信息平台,为各省(区、市)政府的合作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交流、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等服务。建设区域交通、能源、农业、经贸、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物价、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公安、水利、三防、新闻出版、劳务、商会和企业等各个领域的信息应用系统,建立稳定通畅的信息沟通网络,实现各信息共享、业务互动协作和联合监管。
2.加强区域信息产业合作。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吸引全球信息产业加快向区域内转移。大力推进区域性的产业转移和产业对接。加强区域信息产业技术创新,共同开发重点产品和技术,联合推动第三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互联网的发展。加强区域内软件产业合作和交流,共同培育和开拓软件市场。办好泛珠三角软件产业协作交易大会,建设好粤港国际软件园和“软件出口联盟”。建立泛珠三角汽车电子产业基地。
3.联合推动信息化应用。加强电子商务规则、标准、法规方面的联合研究,共同开发建设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区域互认的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开展跨区域电子政务应用。加强区域无线电管理合作。联合推动无线射频技术(RFID)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推进区域信息兴农畅通工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急联动信息系统、数字集群通信共网平台、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等重点信息化项目的联合共建。
(七)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
1.加强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建设覆盖广东省重要区域的无线电监测网。建立健全日常无线电监测业务规范,开展电磁环境预测预报,加强对电磁环境的监控。加强民航、水上、广播等重要无线电业务保障,提高查处重要业务干扰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无线电监测应急保障机制,为应对突发事件预留应急频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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