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后期扶持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尊重民意、一村一策,自力更生、共谋发展的要求,加大对水库移民的扶持力度,不断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移民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建立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良好、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逐步使水库移民融入当地社会,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近期目标:到2010年,重点解决广东省水库移民的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和劳动技能培训等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水库移民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和子女上学难等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移民全部纳入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保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2.中期目标:力争到2015年,全面完成水库移民的住房改造建设,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移民年人均纯收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长期目标:到2020年,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生活及社会保障水平达到当地农村的平均水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水库移民全面融入当地社会,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实现同步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对新水库与老水库移民、大中型水库与小型水库移民、农村安置与非农村安置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统筹兼顾,统一部署。
2.属地管理。按照中央的统一政策,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省人民政府对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统筹协调,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3.政策衔接。做好国家新的后期扶持政策与广东省原有的后期扶持政策、新建水库移民安置与后期扶持政策、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衔接工作。
4.尊重民意。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村为基本单位,以移民村的大多数移民和村民群众的意愿为前提,将后期扶持的建设方案,统一纳入县(市、区)政府编制的后期扶持规划和基础设施及经济发展规划。
5.融入社会。把各级政府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政府农村行政管理的议事日程,水库移民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当地社会保障制度统筹解决,使水库移民尽早融入当地社会,共同促进库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