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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二十四)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构建人才服务平台和发展载体,着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环境。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努力形成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激情和活力的社会环境,各项人才政策要向企事业研发人才倾斜。有效整合各类人才资源,促进党政人才、企事业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相互之间良性互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鼓励人才创新的环境。健全完善户籍、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加强人文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科协、省社联
  七、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五)进一步健全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增强人才工作的合力。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高级专家、优秀企业家联系制度和日常沟通机制。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发改委
  (二十六)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人才投入力度。新上科研、生产和技改等建设项目中,要有一定比例的人才培训经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机关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证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企事业单位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完善税收、奖励政策,拓宽人才投入渠道,鼓励省内外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统筹协调各类人才专项经费,研究制定人才投入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指标,对人才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二十七)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围绕人才强省战略,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及我省的人才政策,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努力为我省的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重视和加强人才人事理论研究。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二十八)建立责任明确的规划实施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对人才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年度细化分解,提出进度要求,分阶段贯彻落实,并把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和督查制度,对市县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切实加强对人才政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健全规划中期和后评估制度,提高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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