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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社联
  (四)提升技能人才的实践能力。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既掌握高超技能、又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前沿技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市场紧缺急需的高能人才。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总工会
  (五)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创业能力。深入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构建和完善开放型、多功能、多元化的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务工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劳动保障厅
  二、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开发中的基础性作用
  (六)巩固优化国民教育体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强化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和学前三年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创建一批一流大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直接为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的前沿学科专业建设。促进高等教育的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吸引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落户我省。大力发展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健全多层次的职业教育网络,全面实行“双证制”教育,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实训的结合,建设资源共享、运转良好、中高职结合的现代化实训平台。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七)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在全省各行业、各类人才中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加强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特别是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区的创建活动。逐步确立以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充分支持、政府给予必要资助的终身学习保障机制。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才的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科协、省社联
  (八)建设具有我省特色的人才培训基地。适应人才国际化和加大出国培训力度的需要,建设好高级人才外语强化培训基地、国际化高级人才境内外培训基地。适应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建设好一批高质量的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培训基地。适应市场对紧缺急需人才的需要,建设好一批企业与高等学院、科研机构合作培训基地。适应城乡统筹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建设好一批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
  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办、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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