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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06〕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基本平稳,但形势仍然严峻。进入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等领域和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时期,必须高度重视,警钟长鸣,严加防范。近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对四季度以来全国发生的多起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火灾、建筑施工等重特大事故作了通报,对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本市情况,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决遏制各类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要认真吸取江苏射阳“7.28”爆炸等事故的教训,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的整治力度,把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从业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投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抓紧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要深刻吸取去年“11.13”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教训,督促化工企业落实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能排放的处置措施。
  渐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的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非法经营活动要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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