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天津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津政发〔2006〕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自1996年开展治乱减负工作以来,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形成了一整套标本兼治的制度措施,有效遏制了各种“三乱”现象,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在推进治乱减负工作中,各有关方面都能够从大局出发,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为深入开展治乱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出了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激励干劲,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和平区减负办等18个治乱减负工作先进集体和孙磊等61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学习,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要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巩固治理成果,深入扎实推进各项治乱减负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天津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天津市企业治乱减负先进工作者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天津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共18个)
和平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西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塘沽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津南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蓟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规划建设系统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商务系统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公路养路费征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