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通知
(青政办〔2006〕16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切实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牧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教兴农的重要载体。加强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农牧业科技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增强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农牧业科技服务水平,对于促进全省农牧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省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农牧科技推广事业的发展,必须尽快采取措施,稳定专业队伍,理顺管理体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创新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管理科学、运转灵活、服务高效的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各地要认真学习《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省基层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能够不断创新服务机制,走出一条符合省情和市场发展需要的科技推广服务的新路子。
二、改革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牧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牧业农牧区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