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结合我省机电产业的发展规划,加强和发展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对机电生产企业实行分类指导。以现有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和极具有出口潜力的生产企业为依托,培育和建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机电出口生产体系,尽快使其扩大和转化为现实出口能力,以增强出口后劲,扩大机电产品出口规模,并以出口带动全省机电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对机电产品出口的资金支持力度
为加快我省机电产品的出口,省商务厅、财政厅在“西部外贸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中对机电出口产品的技术改造、研究开发、国际市场开拓等工作给予优先支持。对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关键技术设备,提高传统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促进传统企业及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生产企业及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支持。
(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出口品牌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要注重企业核心技术的研究和自主品牌的创立。支持机电生产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产学研联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机电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品牌战略,支持培育具有特色的自主品牌。
(四)大力推动机电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增强开拓国际市场能力
“十一五”期间,结合我省机电产品出口结构调整和参与国际分工的需要,实现机电产品出口市场开拓与对外投资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一是继续推动企业走出去参展办展、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已有市场的同时,加大对新兴市场的开拓。二是积极推动有实力、有比较优势的机电企业,到具备发展潜力的国外市场建立生产基地、售后服务网点、办事处,加强全球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直接投资、并购等多种形式发展境外生产、研究开发和技术咨询与服务,实施国际化经营。对企业在外销人员培训、电子商务信息、境外商标注册、专利保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认证和行业认证、开拓国际市场等多方面进行有力支持。
(五)大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机电产品出口
加强对非公有制出口企业的政策指导和信息咨询,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机电企业改革,积极推进非公有制机电企业的横向联合,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培植一批出口规模大、效益好、具有自主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民营骨干机电出口企业,继续壮大非公有制企业出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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