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妇女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儿童是未来新一代的生产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体现。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加快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我省妇女和少年儿童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三,妇女儿童的利益直接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妇女儿童的素质决定了全省人民的整体素质,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是衡量全省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和全局角度,充分认识推进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妇女儿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精神支撑、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确保妇女儿童发展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关注农牧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和发展环境
我省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在农村牧区,全省贫困人口绝大多数也在农牧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重点和难点仍然在农牧区。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三农”问题、推进西部大开发、扶贫开发与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努力改善农牧区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帮助农牧区妇女儿童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提供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发展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妇幼卫生保健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和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大“母亲健康快车”、“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项目的实施力度,改善农牧区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改水、改厕的力度,改善农牧区妇女儿童生存条件;要进一步加大农牧区教育事业的投入,着重解决儿童失学、辍学问题,重视和加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帮助、支持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鼓励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发展,使贫困妇女成为扶贫资源的获得者和扶贫成果的直接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