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20年阶段目标:建立起高效协调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以基础地理信息获取空间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智能化、服务网络化社会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测绘体系,建成结构完整、功能完备的“数字青海”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框架,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
三、发展基础测绘的主要任务
(一)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测绘高新技术,紧紧围绕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与更新的步伐,丰富基础地理信息内容,不断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提高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保障能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提供基础平台。
2006-2010年,以构建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框架建设为目标,基本完成“电子政务”空间地理数据库的建设。一是采用国家测绘局提供和我省现有的基础测绘数据,完成“数字青海”空间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1∶100万数据库、覆盖全省的1∶25万数据库、覆盖全省的1∶10万数据库、覆盖全省的1∶5万数据库、覆盖全省的1∶5万地名数据库,建成包括全省不同级别的行政境界数据库。二是基本建成全省部分地区1∶1万数据库、全省大地测量控制点数据库、地理空间元数据库等数据库、覆盖全省的250米--10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库,建立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三是基本建成三江源生态环境遥感动态监测及预警系统、柴达木循环经济区地理信息系统。四是建成一批专题数据库。五是积极推动城市综合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指导设市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区启动城市大比例尺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建设;其余县区尽可能采用数字化测绘技术,逐步地启动数据库建设;加强协调,保持城市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数字青海”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框架建设协调一致。六是加强基础测绘的区域合作,建立省级、市县级基础测绘的协同合作机制,实现各级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2011-2020年,进一步完善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覆盖全省国土面积60%以上的航空正射影像数据库、覆盖全省国土面积30%以上的2米-5米分辨率和覆盖部分县市更高分辨率的卫星正射影像数据库;积极推进城市高分辨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使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高分辨率基础地理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初步形成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体系;充分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整合、改造和完善。按照定期更新、按需更新、动态更新、实时更新相结合的要求,加快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变化监测机制和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