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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德令哈市:城市发展的产业基础和功能明显增强,规模发展壮大,青海西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日益突出,对全省加快工业化进程发展,柴达木循环经济作出较大贡献。
  ──东部地区:平安、乐都、贵德、共和、同仁、西海等重点城镇进一步发展壮大,经济承载能力和人才聚集功能显著增强。乐都、贵德等城镇设市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青南地区:结合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的实施,城镇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经济势力发展壮大,人口向州府、县城所在地转移,民族文化特色更加明显,对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第三章 城镇体系空间布局与建设重点



  突出发展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镇,逐步完善城镇体系。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城镇职能定位和发展规模,实现城镇间公共资源共享、基础设施相互衔接。

  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根据全省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及现有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发展基础、潜力和经济联系,考虑生态环境的宜居性、城镇聚集的趋向、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条件,以及经济区的划分,全省城镇体系的总体布局是形成以西宁为中心、格尔木、德令哈为次中心,联接兰州──西宁──德令哈--格尔木等城镇组成的城镇发展主轴。将全省划分为三个城镇发展区,即东部综合型城镇区、西部工矿城镇发展区、南部生态城镇发展区。

  (一)东部综合型城镇区

  这一地区是全省城镇重点发展地区。范围东至民和,西至青海湖沿岸,北至门源、祁连,南至循化、共和一线。通过统筹规划与建设,逐步形成以西宁市为龙头,建设用地少、就业多、要素聚集强、人口分布合理的城镇群。空间布局规划为以西宁为中心的“一轴三圈”结构。
  一轴:民和-西宁-西海镇发展轴,为全省优先发展轴。其依托的西宁──兰州发展轴是国家生产力布局Ⅱ级轴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建设乐都、平安、民和县城三个城镇,合理确定城市功能结构,发展城市新区,使三镇有效串接,成为轴线的主体节点。同时,要充分考虑依托宁张公路和沿黄经济带上的城镇之间的联系与发展。
  三个圈层:第一圈层由湟中、大通、平安、互助县城及多巴镇等城镇构成,第二圈层由湟源、乐都、尖扎、化隆、贵德县城等城镇构成,第三圈层由海晏、共和、同仁、门源、祁连、循化、民和等县城构成。

  (二)西部工矿城镇发展区

  范围为青海湖以西柴达木盆地地区,城镇具有明显的点状分布特征和发展的突变性。规划格尔木为省域次中心城市,德令哈为西部的中心城市,乌兰、都兰县城和花土沟、冷湖等城镇为地域性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基地型城镇。城镇空间布局着重于交通主干线的节点,形成联系紧密的点──环状布局模式。随着兰青铁路、青藏铁路西宁──格尔木段复线、格尔木──敦煌铁路建成以及格尔木──库尔勒铁路的建设,联接兰州──西宁──德令哈──格尔木城镇的城镇发展主轴可上升为国家一级发展轴。

  (三)南部生态城镇发展区

  范围为共和、同仁县城以南地区,城镇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农牧服务型。城镇空间布局以干线公路通道上的地域中心城镇为核心,结合旅游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社区建设形成“点-线”的城镇空间布局模式。

  二、明确城镇职能和发展方向

  针对青海省目前城镇职能结构的特点和问题,依据各城镇发展条件和目标,从区域层面协调城镇间的分工,使城镇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引导城镇发展。为此,规划将全省城镇职能划分四种类型,即综合型、工矿型、农牧基地型和文化旅游型,其中综合型城镇主要有西宁、格尔木、德令哈和各州府所在地城镇等;工矿型城镇主要有大通、芒崖、冷湖、大柴旦等;农牧基地型城镇主要有化隆、刚察、泽库、河南、贵南、甘德、达日等;文化旅游型城镇主要包括湟中、湟源、互助、循化、贵德等。

  全省“十一五”城镇职能类型规划详见表2。

  三、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完善等级体系

  在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市西宁市规模的同时,引导格尔木、德令哈市及恰卜恰、结古等城镇快速发展,完善城镇等级结构,促进区域各级城镇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体系等级结构分为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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