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中部地区部分产业加速向西部地区转移的机遇。近年来,随着国内外资源需求的不断增长,随着我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东中部地区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加快向我省转移,我们要采取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外、省外投资到我省投资兴业,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壮大城镇规模,增强城镇经济实力。
──我省的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我省初步形成了电力、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四大优势产业,高原特色农牧业和特色旅游业显示出勃勃生机,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镇规模不断发展壮大,这些都为我省加速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第二章 “十一五”城镇体系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省城镇体系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机遇,以发展现有城镇为重点,以完善城镇产业支撑为手段,以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稳定就业定居为中心,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加快城镇化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原则。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城镇发展速度和规模,以现有城镇为基础,加快城镇化进程。坚持人口进城方式多样化,城镇规模、功能定位、发展模式多样化,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特色明显的发展格局。
──产业立城兴镇原则。坚持产业立城兴镇,把城镇发展的空间布局与产业布局有机结合起来,以城镇化推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城镇化,形成“兴业”带动“建城”,“建城”促进“兴业”的发展格局。
──以人为本原则。要把城镇的宜居性作为扩大现有城镇规模、发展新城镇的重要条件,切实加强城镇供水、供电、道路、通信、住宅等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镇吸纳就业能力,保障城镇居民安居乐业。
──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优化人口、资源、环境与城镇发展的空间布局,使城镇的发展与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能力相协调,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加大城镇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走城镇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统一、城镇发展与生态容量相协调的道路。
──改革创新原则。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逐步形成农村人口自愿平稳有序进入城镇的体制,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形成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三、主要目标
(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到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4%,年平均增长0.95个百分点。其中,西宁市达到60%,海东地区达到27%,海西州达到67%,海南州达到27%,海北州达到37%,黄南州达到27%,玉树州达到33%,果洛州达到31%。
(二)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逐步形成中心城市即大城市(西宁市)──次中心城市即中等城市(格尔木市)──小城市即若干个区域重点城镇(德令哈市、平安县城、共和县城、玉树县城、玛沁县城、乐都县城、贵德县城和西海镇等)及其它县城所在地城镇和一批建制镇组成的城镇体系。
(三)城镇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全省城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显著提高、信息通讯、广播电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预期指标为:
──县以上城镇用水普及率达到100%;
──人均道路面积12平方米 ;
──人均公共绿地7平方米;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8%;
──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7平方米。
(四)大中城市和区域重要城镇加快发展。
──西宁市:产业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城市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中心地位更加突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
──格尔木市:交通枢纽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的加强,资源开发基地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显著改善,规模发展壮大,功能进一步增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