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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市信息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制度保障
  1.建立信息领域“653工程”证书登记制度和统计制度。参加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用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培训证书》以及由市人事局和市信息委用印的《上海市继续教育证书(信息技术领域)》。市信息“653工程”办负责培训人员的学习情况统计、证书登记和管理工作。
  2.建立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由市“653工程”办组织专指委的专家对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培训师资等进行评估,实施监督检查,确保信息领域“653工程”按计划、要求实施。
  3.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信息领域“653工程”进展情况,发布列入信息领域“653工程”的课程及相关信息,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4.建立信息领域“653工程”工作联系制度。由各委办局、各区县人事局、各区县信息委、信息领域各行业(专业)协会的相关人员组成工作联系网络,定期交流工作情况,落实工作计划。
  5.建立上海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服务管理综合平台,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撑。
  七、实施步骤
  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在信息领域“653工程”的实施中,要不断完善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体系,同时做好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一)筹备阶段(2006年下半年)
  2006年下半年开始筹备,成立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市信息化专指委。广泛开展信息领域“653工程”的调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着手《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科目指南》的研究。2006年底上海市信息领域“653工程”正式启动的同时,试点培训班开班。
  (二)实施阶段(2007年-2010年上半年)
  全面实施信息领域“653工程”项目,开发一批培训课程,形成有本市特色的培训课程体系,力争有较多的课程列入国家培训课程目录。梳理信息领域分类人才岗位,制定分类人才标准。建立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体系和证书登记管理机制,加快教材库和信息专业人才库的建设,形成信息化人才管理的基本模式。完成计划培训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下半年)
  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对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评选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培训机构,并予以表彰。研究规划下一步信息化人才培训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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