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围绕上海市“十一五”信息化发展重点,紧跟世界信息技术发展步伐,不断优化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结构。坚持政府推动、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动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批适应本市信息化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为加快本市信息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国家信息领域“653工程”办公室已将上海市列为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示范城市。
根据实施国家“653工程”的要求和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的目标任务是:从2006年下半年起,对全市信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重点是各类中高级人才。通过培训,使中高级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创新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适合本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信息化人才梯队建设。
三、组织机构
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由市人事局和市信息委组织实施,成立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653工程’办”)。成立上海市信息化人才培养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
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对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市信息“653工程”办负责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的日常工作。市信息“653工程”办设在市信息委。
专指委在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的指导下,为本市信息化人才知识更新提供咨询意见,对培训体系建设等实施评估。
四、培训对象和方式
(一)培训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接受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为以下三类:
A类: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已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以上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职称;或取得本市中级以上信息化认证证书(如信息技术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B类: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