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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黔江农村卫生事业改革经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在着力实施以上改革措施的同时,也要借鉴黔江其他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探索和创新。

  一是完善农村卫生补助办法。农村卫生补助经费实行部门预算,区县卫生局根据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数量和工作成本、农村卫生人员社会保障、人才培训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合理安排和使用。

  二是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制定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每年可从农村卫生事业经费和卫生院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农村卫生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农村卫生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考试和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特困医疗救助制度。鼓励农业人口占70%以下的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要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特困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四是要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重点,强化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推行按病种限额付费和定额付费制度,切实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实际补偿率。限制门诊处方药品数量和月均单张处方价格,切实降低门诊医药费用。采取综合措施,将平均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以下,将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增长方式从平均医药费用的增长转向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数量的增长。

  五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整合卫生行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妇幼保健和疾病控制等信息资源,开展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和远程教育,加强医药费用审核和医疗行为监督,实现一网多用、数据互换、信息共享,提高农村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推广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软件,研究开发村卫生室业务管理系统,使信息化建设延伸到村。

  六是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结合实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实行乡村医生资格准入制、聘用制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制。按照建设规范化、设施标准化、操作程序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统一村卫生室机构标识、管理制度、药品进购、收费标准和信息收集内容,规范乡村医生服务行为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将村卫生室的人员调配、工资收入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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