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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创建和谐校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9. 活动安全。学校要加强体育课、课外活动和各种文体比赛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郊游、综合社会实践、体育比赛、文艺会演等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场所要事先踩点,明确带队领导和教师的责任,负责管理的教师要与参加活动的学生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制定活动安全工作预案,选择安全性能良好的运输工具和有正规运营资质的运输单位,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10.设施安全。学校应对体育设施、实验室安全、实习基地等进行定期检查,对危险化学物品实行专人定点管理,严禁将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排除人为安全隐患。

  11.网络安全。学校应建立严格的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校园网要能有效防范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网络管理漏洞自动转发不法邮件或进行其他破坏信息安全的非法活动。

  12.安全教育。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课时保证,要通过校报(刊)、墙报、横幅、警示牌、班会等方式不断向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要定期开展自救自护的实际演练;要充分利用家长座谈会、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交流,把家庭作为加强学生自我保护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二课堂。使师生员工安全防范能力、自我保护和心理调节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维护学校安全成为师生自觉行动。针对近期学生交通事故有所上升的趋势,学校要结合《“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以“保护生命,珍爱生命,关爱明天”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三)建立学校安全协作机制,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除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之外,对发生在校外的各种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安全事故也负有预防教育的责任,对各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负有主动联系、积极配合的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与辖区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作机制。

  1.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对于涉及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反映和提供线索,协助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

  2.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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