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考区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保卫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6.各区负责接受本辖区有我市户籍的现在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体育考试的报名、考试。
7.各区负责安排监考人员的伙食,按规定标准落实工作补贴。
8.各考区要与中招体育考试办公室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9.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由考区正、副主考研究,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可决定另行考试时间,并通知监考队及有关学校。
(四)考场的规定及要求
1.考场所在的学校要有领导负责落实考场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考场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裁判和工作人员休息室。
3.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考场规定和考生须知。
4.考场内要设医务点和茶水供应点,配备救护车辆,与附近医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
5.考场实行全封闭,除当席考生、主考、纪检、监考人员和医务人员外,未经考区主考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五)对参加考试学校的要求
1.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中招体育考试的宣传工作。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考试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处理。
3.做好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的填写、登记、盖章等工作(详见附件:2007年深圳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学生选定的选考项目填报后,不得更改。考生的姓名、报名号(报名号为考生中考时所用的号码)依据各校上报市教育局招考办的数据为准,每生一号,不得重复和遗漏。
4.协助体育尖子、病残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5.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必考和选考项目的考试。各校必须由一名主管校长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考前(3月30日前)将参加各选考项目考试的人数进行认真地统计,上报考区,以便统一安排。
6.参加考试时,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要派出领导和教师依时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做好考生收费工作,并按规定上缴到市招生办公室。
8.学校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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