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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7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7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2006年11月27日 深教〔2006〕493号)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2007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2007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

  一、组织领导: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牵头负责,市招考办、基础教育处参与,共同组织实施。

  二、考试对象:2007年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有我市户籍的现在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考试时间:4月15至4月30日,区属学校考试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市局直属学校由教育局体卫艺处统一安排。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采用2个必考项目+1个自选项目办法,必考项目是省规定的50米跑和立定跳远;自选项目是学生在我们设置的5个项目中选择其中的1个项目。

  (二)计分方法:①50米跑和立定跳远各占30%,②1个选考项目占40%。

  (三)自选考试项目设置:可从目前学生欠缺的、具有较高锻炼价值的、简单、方便操作的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投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一分钟跳绳、篮球等5项中任选1项作为考试项目。

  (四)自选项目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

  (五)中招体育考试成绩以5%的权重计入中考标准总分或将原始分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原始分总成绩。

  (六)体育尖子和病残学生免考、缓考的规定

  1.凡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全省及市教育系统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全国、全省比赛团体或个人前8名,市级比赛个人前6名、集体项目前3名(仅限篮球、排球、足球、毽球,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田径比赛团体总分名次不在此列)以及获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的考生,凭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请免考,其成绩按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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