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三)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
  把老年文化和体育纳入全民文化和体育健身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化活动,发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和健身项目,为老年人自发的文体活动提供条件。指导基层老年文化、体育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发挥其在老年活动中的组织引导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全省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演、老年体育健身运动会和文艺下乡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文体事业的共同繁荣。
  七、切实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建立和谐老龄社会的有力保证。“十一五”期间要完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老年法律宣传和“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教育活动,加大老年维权工作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完善老年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出台切实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保证《老年法》和《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认真调研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过程中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老年社会保障、高龄老人优待、贫困老人救助法制化进程,制定推广家庭养老规范,完善老年法律援助制度和老年维权调解制度,通过政策法规及时保护老年人的权益。
  (二)加强普法教育和敬老道德教育
  把《老年法》的普法工作纳入“五五”普法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以社区、农村、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教育与敬老道德教育结合起来,继续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是否尊老、敬老作为各地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考核的内容,让各地领导干部在尊老敬老中做出表率。把尊老敬老作为中小学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评先和其他奖励的条件之一。继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敬老模范乡镇(村居)”的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大兴尊老敬老之风,形成社会主义新型的尊老敬老思想道德观和法治观。
  (三)切实做好老年维权工作
  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建立老年维权网络,力争全省所有的县(市、区)都有老年维权领导组,80%以上的乡镇(街道)都有老年维权服务站,村(居)委会都有老年维权服务所。省、市、县(市、区)要开辟老年维权热线,设立老年维权机构,建立“夕阳红”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老年维权工作。省里制定《家庭赡养协议书》的规范文本,组织指导全省推广,做到应签尽签。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各级司法部门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并对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老年人酌情减免;各地公安部门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对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惩处;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和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各级人大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定期对《老年法》和《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