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2001年记帐式(七期)国债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6]11号)
各结算单位、基金管理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6年记帐式国债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6]3号),2001年记帐式(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6年1月31日到期兑息。因本次兑息日正逢春节休假,根据《财政部关于2001年记账式(七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1]47号)中关于兑付兑息事宜遇节假日相应顺延的规定,我公司将从2006年2月6日起代理兑付本期国债第5年第1期利息(以下简称本期利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挂牌名称为“21国债(7)”,交易代码为“010107”,付息代码为“770107”,期限20年,年利率为4.26%,每半年付息一次。
二、本期国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1月25日,凡于当日闭市后仍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为本期利息的最终所有者。本期利息支付日为2月6日,每百元面值的利息为2.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