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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规划的通知

  易地移民工程。共搬迁3835人,累计投资2530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450万元,占该类工程投资的57.31%。
  实践证明,以工代赈以正确的指导思想,切合实际的建设方式,实实在在的扶贫成效,已成为我省扶贫开发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投入规模之大,实施范围之广,成效之显著,在我省的扶贫开发建设史上写下了浓重的一笔。
  (二)主要经验和问题
  “十五”时期,山西省以工代赈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工作中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整合涉农资金,区域梯次推进
  在以工代赈建设中,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用以工代赈资金作引导,按照“集中使用、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其它涉农资金,捆绑使用,逐个逐年集中开发和建设,在充分发挥各项涉农资金综合效益的基础上,梯次推进,最终实现贫困地区整体脱贫致富。以工代赈在汾西县整合资金,梯次推进的例子很典型,扶贫开发效益十分显著,应坚定不移地坚持此做法。
  2.立足生态特点,塑造区域特色
  鉴于贫困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差异较大,根据贫困地区资源秉赋的不同,以工代赈采用了不同的开发模式,有效地利用了以工代赈资金。在干旱缺水的地区,积极兴办水利;在基本农田较少的地区,利用沟道和河滩,打坝淤地和垫滩造地;在坡耕地多、产量低的地区,着重改造中低产田,改良耕作技术,提高单产、总产;在山高坡陡、沟壑纵横、荒山裸露、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集中开展小流域治理等等。如保德县沿黄和静乐县沿汾河河滩,集中大面积开发基本农田,不仅有效解决了当地基本农田短缺问题,而且在为易地移民搬迁工程提供迁入地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以工代赈建设与区域优势产业相结合,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对基础设施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项目,塑造区域特色。如在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重点安排草场建设和小流域治理项目,在东西两山杂粮干果经济区,重点扶持小杂粮、红枣、核桃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在中南部果菜经济区,重点扶持与水果、蔬菜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效果。这种因地制宜、塑造特色的做法,应予以坚持。
  3.鼓励农民参与,增强发展能力
  实施“参与式"扶贫,建立一种公众参与扶贫行政过程的机制,使公众能介入扶贫项目的决策、实施、监督过程,通过政府投入一定数量的扶贫资金,以贫困乡村为平台,为贫困农户创造表达意愿的机会,赋予贫困农户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激发他们的参与意愿,发动贫困群众参与项目的决策、实施和监督过程。在充分尊重他们意愿的基础上,提升贫困农户自主脱贫、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坚持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当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他们作为扶贫开发主体的作用,已收到了非常显著的效果。
  4.广辟增收渠道,构筑高效农业
  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坚定不移地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目标。在实施农田水利工程上,积极鼓励农民进行小额信用贷款,发展高效农业;在草场安排上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以草食畜为主的畜牧业;在小流域治理上,采取生物措施,在适宜的地方尽可能地发展经济林,采取工程措施,拦河筑坝控制水土流失,尽可能多地进行标准化淤地,修建基本农田,引导贫困农民发展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多年来,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以工代赈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在资金投入方面,一些地方领导的责任感不强,对扶贫开发的严峻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不能保证以工代赈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今后的扶贫工作难度将越来越大,以工代赈总量投入仍然严重不足;贫困地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省级配套资金也基本没有落实,影响了以工代赈项目效益的发挥;扶贫需要全社会的力量,但投入以工代赈扶贫开发中的社会资金较少,社会合力仍较弱。在工程建设方面,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存在重申报、轻全程管理,出现了一些项目实施进度慢、工期长、质量不高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部分项目建成后,缺乏科学的管理,影响了工程长期效益的有效发挥。在落实劳务报酬政策方面,一些地方没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也不够,影响了劳务报酬政策的有效实行。在受益群体方面,工程项目完工后受益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地方的工程效益分配仍不太合理。此外,由于个别富裕户收入的大幅增长拉升了整个区域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现有的统计数据已不能很好地甄别贫困人群、贫困水平及其分布区域,也直接影响了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合理安排。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十一五”以工代赈扶贫开发面临的新形势
  (一)发展机遇
  1.党和政府对扶贫开发的高度重视,为贫困地区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解决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放在优先位置,强调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增加扶贫投入,积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明确指出,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中国政府在去年召开的全球扶贫大会上庄严承诺了到2020年贫困人口达小康的奋斗目标。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逐步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则和政策,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上述都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为推动开发式扶贫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为贫困地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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