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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操作意见(暂行)

  (三)纳税人凭《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专用密码领取单》,到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领取网上申报专用密码的相关手续。
  (四)纳税人在上海财税网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页面上,按税务机关规定的网上申报提示步骤,按规定填写并发送《纳税申报表》。
  (五)纳税人成功发送《纳税申报表》后,申报系统将自动生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受理回执单》(样张附后),并回发给纳税人留存备查。
  (六)纳税人应当妥善保管网上申报专用密码。纳税人因故遗失或遗忘密码,应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原受理网上申报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补办网上申报专用密码的相关手续。
  三、办税服务厅申报流程
  (一)纳税人应按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受理人员,经核对无误后,应将其中一份已加盖申报受理印章的《纳税申报表》交纳税人留存。
  (三)纳税人申请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已填妥的《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受理人员,经受理人员审核无误后,应按规定当场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解缴入库。
  (四)纳税人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已填妥的《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和完税凭证,一并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人员。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退还个人所得税税款。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申请审批表

                                      编号:

┌────────┬────────────────────────────────┐
│  申请人姓名  │                                │
├────────┼───────────┬────────┬───────────┤
│ 身份证件种类 │           │ 身份证件号码 │           │
├────────┼───────────┼────────┼───────────┤
│ 有效联系地址 │           │ 有效联系电话 │           │
├────────┴───────────┴────────┴───────────┤
│本人自愿申请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                         │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
├─────────────────────────────────────────┤
│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
│             经办人:                        │
│                 税务机关(章):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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