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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的通知

  今年 4 月全省殡葬管理工作会议后,大多数地级市已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但至今仍有极少数市对这次会议精神未汇报、未传达、未贯彻。全省殡葬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后五年我省殡葬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实现目标和主要措施,涵盖 “ 十一五 ” 期间全过程,意义重大。各地要及时把这次会议精神 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好,让党委、政府领导准确掌握省委、省政府对新形势下殡葬工作所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争取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支持。同时,各地应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属殡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让他们尽快 了解 “ 十一五 ” 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的任务、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认真实施 “ 十一五 ” 规划,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根据《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 十一五 ”规划》要求,现阶段要实现的目标任务主要有:完成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确保火化率不掉下来;进一步推进殡仪馆、公墓等服务经营实体与殡葬行政管理、执法机构分设的工作,确保我省殡葬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从 2006 年开始用三年时间重点治理新出现的骨灰装棺土葬、建造坟墓乱埋乱葬;特别是要加快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各地要确保生态墓地试点工作的完成,在山区大力推动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杜绝乱埋乱葬,确保新坟不冒出来。各地 要紧紧围绕上述目标任务,结合当地经济、地理、交通、殡葬设施条件等实际,将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列出详细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 “ 十一五 ” 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特别是各地要在 2006 年底前完成好本辖区内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总体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完成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馆所分设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报告省厅。要深入基层,狠抓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随时注意殡葬改革工作的新动向。要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后进、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县、镇、村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高度重视抓好乡镇殡葬改革工作,坚决查处殡葬违法违纪行为

  当前殡葬改革工作的问题和矛盾主要在基层。各地要把殡葬改革工作重心下移,高度重视抓好乡镇殡葬改革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殡葬管理机构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端正思想认识,切实纠正借殡葬改革敛财的错误行为。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殡葬管理这一重要社会管理职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殡葬改革有关政策,特别是不能因换届选举而影响到殡葬改革工作。在工作中发扬求真务实之风,严禁弄虚作假、以虚假数字追求殡葬改革工作政绩。要增强法规意识,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水平。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纪委《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严禁收取遗体土葬起棺火化押金、收费默许或批准土葬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商请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查核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殡葬改革政策、规定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坚决纠正殡葬改革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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