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的通知
(粤民福〔2006〕 51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殡葬管理工作会议,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签订了 “ 十一五 ” 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下发了《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 “ 十一五 ” 规划》,对今后五年我省殡葬管理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和省民政厅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殡葬管理文件和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全 省殡葬改革提供了制度保证 。
但是,当前我省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乡镇的殡葬改革工作,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个别市、县遗体火化量 滑坡,统计上报火化率虚高;遗体违规土葬屡禁不止,少数党政领导干部 甚至带头违规搞土葬;火化后骨灰疏于管理,骨灰随意埋葬、建大坟的现象重新抬头 ,新坟随路可见;个别乡镇政府和殡葬执法机构继续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默许土葬,甚至在强制执行起棺火化过程中因未做好过细工作而引发了群体性事件。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 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工作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殡葬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甚至放松了领导,未能真正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也未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致未能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殡葬工作机制。 二是 一些市、县民政部门未能很好发挥职能作用,抓殡葬改革 工作有所放松,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工作力度不够,如对火化后骨灰不按规定办理,对拿走的骨灰去向普遍缺乏监管等 。 三是 一些乡镇政府和殡葬执法机构缺乏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对违规殡葬行为发现、处理不及时,或在殡葬行政强制中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愿做过细的工作,未能做到公平、公正;甚至有的乡镇政府受经济利益驱动,不顾省政府明文规定而收取遗体土葬起棺火化押金,变相收费默许土葬,放松对殡葬工作的管理,加之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不够,致使一些群众对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造成误解。 四是 少数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未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起了部分群众攀比效仿,违规土葬有禁不止。 为切实解决当前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今年和 “ 十一五 ” 期间全省殡葬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巩固和深化我省殡葬改革工作成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殡葬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殡葬工作的领导